通过前期摸底排查、分析研判,掌握“飙车炸街”的通行规律,针对重点路段设置路面查控点位,采取动态跟踪+静态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机动车非法改装上路行驶、“飙车”“炸街”扰民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询问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对自己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驾驶人未达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执勤民警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一一指出“飙车炸街”“玩特技”等行为的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车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擅自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会产生巨大的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