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地天然气需求紧张,价格不断上涨。经核算,电白区城区2021年1—12月加权平均进货价3.71元/立方米(含税及损耗),与基期的加权平均进货价2.96元/立方米(含税及损耗)相比,升幅25.3%,上浮超过8.0%,符合调价窗口期条件。今年以来,天然气进货价格仍持续上升。电白区城区今年1-8月平均天然气购进价格为5.2元/m³(未计损耗),比2021年上涨40.16%,加上配气成本为1元/m³,天然气销售成本为6.2元/m³,目前电白区天然气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第一档为3.96元/m³。鉴于目前天然气购销价格严重倒挂的市场形势,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0号)及《关于核定电白区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暨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电发改价格﹝2021﹞10号)有关规定,以及根据茂名市电白区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申请,启动价格联动机制。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电白区城区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第一档由3.96元/m³调整为4.63元/m³,第二档由4.36元/m³调整为5.09元/m³,第三档由5.15元/m³调整为6.01元/m³。
居民用户销售价格仍执行阶梯价格制度,各档阶梯用气量、实施范围及优惠措施仍按《茂名市电白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细则》(电发改价格〔2021〕10号附件)的规定执行。
1、学校、福利机构等用气价格问题。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家政服务网点等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粤发改规〔2018〕10号文附件及粤发改价格函〔2020〕1270号文规定执行),不实行阶梯气价,其销售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2、低保及困难群众用气价格问题。本区户籍的由区民政部门核准的在时效范围内的低保户或特困供养人员等低保对象,第一档用气量按居民用气价格的80%计收。
3、关于气量价格问题。对于在文件执行日期之前充值购置气量的用户,剩余气量价格仍按原价格执行。对于抄表用户(即先使用后付费用户),你司必须从本文执行之日起对先使用后付费用户进行抄表,在双方确认抄表后的用气量才能按新价格执行。
4、实施进货报告制度。为了加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管理,加强对进货价格的监管,准确核实报告期的调整价格,燃气企业必须在每月5日前向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进货价格的实际情况(以原始发票复印件为准)。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上调从2022年12月10日起执行。请你公司认真组织实施,做好价格调整宣传解释工作,并及时更新价格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电白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股反映。